让旧物焕新生 中国都市青年乐享“循环生活”******
中新社武汉1月10日电 题:让旧物焕新生 中国都市青年乐享“循环生活”
作者 武一力
“我带这只小熊去过很多城市,愿今后它能陪你去见更多的山川湖海”……近日,武汉市积玉桥一家咖啡馆小院里格外热闹。在一场名为stooping的旧物交换市集上,大家分享着旧物故事。
图为1月9日,“90后”服装设计师汪艺在店里准备改造一件蓝色长款上衣。 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活动发起人王珊珊告诉记者,stooping直译为“弯腰”,引申为“把废弃物品捡回来循环使用”,最初流行于美国纽约。目前,这一行为逐渐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年轻群体中流行。
来自上海的陈思“淘”到了一套心仪已久的旧杂志。她也带来了几本读完的旧书,打算赠送给下一位喜欢的读者。陈思表示,近年来,循环书店在中国多地出现,例如武汉的瓜牛循环书店、上海的多抓鱼书店,都是通过回收旧书,让书籍被循环阅读。
王珊珊说,在武汉常听街坊说,“你屋里穿不下的衣服,留给我屋里”,这是“中国式”的stooping。在她看来,旧物循环交换,是互助,也是温暖,更是人们对待生活的态度。
在这场持续两天的市集中,超过3000件旧物被成功交换。王珊珊从中认识了许多来自不同城市的朋友,她还专门组建了微信群,作为大家闲置物品的“循环中转站”。
图为1月9日,“90后”服装设计师汪艺在店里展示自己设计的成衣。 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在武汉开手工店的余川自称是“城市拾荒者”,只要一有空,他就穿梭于家附近的小巷里“拾荒”,那些被遗弃的桌椅、花瓶、沙发,都是他眼中的“宝贝”。余川店里有个极具年代感的茶几,就是用街边捡来的木箱改造而成的。他将其清洗、打磨、刷漆,再铺上新桌布,旧木箱变成了新茶几。余川说,店里80%家具都是他亲手改造的,既省钱、又复古。
服装设计师汪艺开了一家旧衣改造店。前不久,有个女孩带着妈妈留给她的旧大衣找到汪艺,大衣款式有些过时,尺寸偏大,但一直舍不得扔。通过重新设计剪裁,这件大衣变得合身且新潮。2022年,汪艺让1400件旧衣服有了“第二次生命”。她说:“我的顾客大多是‘90后’‘00后’,中国有句老话,‘敬天惜物,物尽其用’,将旧衣翻新二次利用,正是年轻人对这种精神的传承。”
武汉大学社会问题专家尚重生认为,中国当代年轻人乐享“循环生活”,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一是环保,让旧物获得了使用价值的延续;二是体现了年轻人物尽其用、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通过对旧物的循环利用、加工改造,赋予其新的情感价值、艺术价值。(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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