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