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澳委员向均羚献智渝港合作发展:优势独特 蕴含机遇******
中新网重庆1月16日电 (郭虹 刘心羽)“香港和重庆一直是发展的好伙伴。我愿积极推动港渝两地经贸交流活动,与3400万重庆人民一道拥抱新时代、迈步新征程、共建新重庆。”此间举行的重庆两会上,重庆市政协港澳委员、重庆市港澳顾问、香港重庆总会副会长向均羚15日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对港渝多领域合作充满期待。
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向均羚对重庆却情有独钟:“重庆是山清水秀美丽之城,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城市,它有一种高科技和古文化相结合的感觉,在文旅、城市形象方面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她认为,重庆拥有与香港不一样的厚重历史感,而香港在对外交流、国际贸易等方面拥有更多优势,港渝之间拥有互利互动的巨大商机。
此次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未来5年将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商贸、文旅等产业,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内陆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行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图为重庆市政协港澳委员向均羚在重庆留影。 受访者供图深耕影视文化行业的向均羚认为,重庆城市山水相依、渊远厚重的巴蜀文化是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有利条件。“拉动消费不仅是购买力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品质感,让其感受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她建言重庆可以考虑与香港互动合作举办大型旅游节、汇演、巡游等活动,“常年举办刺激消费的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人士来到重庆”。
“香港是重庆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也是重庆走向世界的最佳平台,可以把更多的重庆‘风味’、重庆成就、重庆故事通过香港向世界传播。”向均羚说。
开展港澳合作,离不开港澳人才的智力支撑。向均羚认为“重庆市对港澳人才的吸引力数之不尽”,并对港澳人才引进来、留下来、开展科研、离休生活都提出思考。“我港澳的朋友只要来过重庆的,就不会只来一次。这就是重庆市的吸引力。”向均羚说,“重庆城市现代化做得好,重庆人文明有礼,航空及高铁使港澳往来便利。要吸引顶尖人才到重庆工作,就要让他们愿意举家搬到重庆居住。”她建议重庆建设完善达到国际化标准的高端学校、医院、养老院及游乐园、主题公园、生态旅游等配套,举办国际级竞技活动,“要让来的人才感觉重庆是他的家”。
作为香港林伟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及高级合伙人,向均羚建议重庆可适时引进香港法律界人士协助建设完善法治环境,港澳法律界人士可以在重庆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有法律争议的外商在重庆进行仲裁。她还建议重庆与香港未来可以加强开拓科研事务合作,在科研生产力转化、招揽科研人才等方面互利互动。
向均羚告诉记者,近年香港在高端医学及其他科创事项上屡获殊荣,香港特区政府在科技园建设上赋予了大量资源支持。“只要你的业务及公司规模符合进驻科技园的资格,香港政府只收取低廉租金。对重庆有志在香港从事科技产业的公司应该有很大吸引力。”(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