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开展37项田野考古 新老项目均有重要收获******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田野考古工作汇报会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陕西太平遗址、河南裴李岗遗址、辽宁牛河梁遗址、新疆呼斯塔遗址等37个发掘项目逐一汇报各自研究进展,并进行交流研讨。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考古所所长陈星灿研究员作会议总结表示,这37项田野考古工作分布在全国16个省区,新老项目均取得重要收获,对于构建文化谱系、填补发现空白、解决遗址布局等重大学术问题,都提供了重要的考古新材料。
这37个田野考古项目包括史前考古10项、夏商周考古10项、汉唐考古13项、边疆考古4项,时代上从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直到宋元明清时期;内容上涵盖现代人起源及扩散、农业起源、新石器时代文化起源、文明起源、南岛语族起源和扩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外文化交流等诸多研究课题。
陈星灿指出,尽管受疫情和疫情防控的影响,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国外考古项目完全陷入停顿,但国内田野考古工作还是有很大收获,有很多新的重要发现,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该年度新的田野考古项目包括福建平潭龟山、海南万宁湾仔头、云南昭通朱提古城等,但更多是长期发掘的重要遗址特别是古代都城,如禹会、陶寺、新砦、二里头、偃师商城、洹北商城、殷墟、周原、汉长安城、汉魏洛阳城、邺城、隋唐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唐宋扬州城、辽上京等遗址,其田野考古工作延续多年也取得重要成绩。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田野考古项目不论规模大小,考古工作者都有明确的学术目的、学术目标和课题意识,不少田野项目采取精细提取信息的发掘方法,实施精细化发掘,三维扫描、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提取水平较以前有很大提高。同时,包括动植物考古、人骨考古、冶金考古、年代学研究、环境考古、同位素分析、古DNA分析、微痕分析、残留物分析、埋藏学等在内的各种研究上,多学科合作广泛运用已成为从史前到历史时期田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常态。
陈星灿强调,田野工作是考古资料收集和一切考古研究的基础,必须抓紧抓实。在田野考古工作中,中国社科院考古所考古工作者文物保护意识空前加强,遗迹和遗物在发掘中就得到及时保护。
他也坦言,虽然田野考古发掘简报和报告的撰写日益受到重视,但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许多重要遗址的田野报告,还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以尽快完成出版。
“很高兴年轻一代考古人正充分成长起来,‘70后’‘80后’已成为田野考古的主力,‘90后’也开始成为田野考古的中坚力量,相信未来的田野考古工作会更精彩、也会有更多成果。”陈星灿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