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岁的红领巾》出版:再现光辉历程 播撒红色种子******
近日,作家董宏猷创作的少儿主题出版物《一百岁的红领巾》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出版。该书以“红领巾”为第一人称视角,展现了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少年儿童运动所走过的光辉历程。
1922年,中国少先队先期组织“安源儿童团”在党组织的关怀下诞生,此后在党直接领导下的少年儿童运动蓬勃开展起来。
据介绍,全书分为“黑暗中绽放的生命之花”“在新中国飘扬的红旗一角”“在改革开放中燃烧的星星火炬”“在新时代唱响的接班人之歌”等篇章,用散文诗般的抒情语言讲述了一段段少年英雄模范故事,播撒红色种子,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书中附有二维码,链接不同历史时期的经典少年儿童歌曲,帮助小读者在阅读中感受历史氛围,追寻红领巾的光荣足迹。
记者:史竞男
图片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提供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