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感染新冠是否影响备孕?产后还能母乳喂养吗?******
新华社哈尔滨1月9日电(记者杨思琪)感染新冠病毒是否影响备孕?孕妇感染后要怎么治疗?产后还能母乳喂养吗?……围绕这些热点问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任黄明莉进行了解答。
“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后,症状和普通人群接近,主要是上呼吸道感染,比如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全身酸痛、发烧,病程一般为5天至7天。”黄明莉说,轻症者可以居家隔离、对症处理,注意多饮水、多休息,发烧时可采取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等。如果体温升高达到38.5摄氏度及以上,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烧药,也可在咨询医生后适当服用一些中成药。
“本身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的孕产妇要格外注意。”黄明莉建议,在选择药物时,一定要先咨询医生或药师,告知之前服用的药物,避免出现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如果有明显病情加重迹象,如胸痛、咳血、呼吸困难、呼吸次数增多,基础病加重,持续高烧超过39摄氏度,或者胎动异常、腹痛、阴道出血等,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孕妇感染后,必须在相应孕周范围内完成重要产检项目,可提前网上预约挂号,按照相关规定有序产检。为了避免增加交叉感染机会,非必要产检项目可选择延后。
“如果在临近预产期感染新冠,要提前了解医院相关要求。”黄明莉建议,如果一旦出现临产或先兆临产情况,请随时联系120急救车或乘私家车赶到医院。如果没有自然分娩禁忌症或其他剖宫产指征,可在医护人员监测下进行阴道分娩。
“孕产妇感染新冠或者曾经感染新冠,一般不会通过宫内传播给胎儿。”黄明莉介绍,感染期的产妇分娩后,如果母婴同室建议戴好口罩,但不建议在哺乳之外长时间密切接触,可使用布帘、屏风等物理屏障,不建议给新生儿戴口罩或采用塑料面屏等遮挡面部。
黄明莉说,对于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在哺乳期感染的产妇,建议在母乳喂养时佩戴N95口罩,做好乳房、手部消毒。也可暂停直接哺乳,在消毒防护的情况下吸出乳汁,由他人使用奶瓶喂养。
受访人士指出,对于备孕人群,如不急于生育,建议备孕人群转阴且完善相关检查评估后再备孕。
此外,黄明莉提醒,孕产妇要加强自身防护,出门务必戴口罩,去医院就诊要戴N95口罩,随时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就诊前尽量预先安排就诊时间,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回家后妥善处理口罩,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有条件的还可以选择远程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