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关注大陆高校招收台生新政策******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 若 余 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放台湾学生报考硕博士班之际,大陆教育部近日又公布2023年度招收台生新政策——允许台生以台湾“学测”(“学科能力测试”,即台湾的大学升学考试)成绩报名就读大陆高校。随着大陆高校进步发展,国际影响力上升,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的意愿也在增加。
可用“学测”成绩直接报名
教育部16日公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等有效身份证明,且在当年“学测”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中任意一门达“均标”级以上成绩的台湾高中毕业生,都可以报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据《环球时报》记者查询,台湾“学测”是台湾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门槛”考试,一般获得“学测”成绩后,还需参加更深入的分科考试、学校面试等筛选环节。“学测”共有5门,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和自然,最后成绩取其中4门(即社会和自然选其一)。每科成绩满分为15分,成绩上分为“顶标”(超过88%的学生)、“前标”(75%)、“均标”(50%)、“后标”(25%)和“底标”(12%),每年每科的具体成绩分布都有所不同。以2022年为例,选自然的理科生成绩分布分别为“顶标”50分、“前标”44分、“均标”34分、“后标”25分以及“底标”19分。
台湾学生填报大陆高校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名台湾考生可填报6所学校,每校可填6个科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即分配到同所学校的其他科系就读)。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审核及考核期间为2023年4月1日至 5月14日,之后学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校方可根据需要增设笔试或面试。就录取原则部分,《办法》指出,大陆高校将根据台湾考生的“学测”成绩,并参考其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台湾学生报读意愿不断提升
台湾中时新闻网17日报道称,台湾升学咨询平台“大学问”网站执行长魏佳卉表示,大陆高校招收台湾高中生的方式在贴近台湾自己的招生方式,比如从过去一律要求第二关采取实体面试,到现在开放在线面试与书面审查,以及减少“学测”录取科目等要求,“让台生报读大陆大学更为便利”。以最新《办法》来看,如果台湾学生第一次填报志愿没有上榜,还有第二次申请机会。魏佳卉特别提到,台湾学生在大陆被录取,采取的是“外加名额”办理,录取人数有固定名额,并不会排挤到大陆本地生的就学权益。至于如今两岸关系紧张是否会影响到台湾学生报名的意愿,他表示,大陆高校近来国际排名不断攀升,把港台顶尖大学抛在身后,学校的国内外资源充沛,再加上官方不断加大对台招生力度,自然吸引台湾高中生前往报读。
一名在上海交通大学就读的台湾学生表示,他知道大陆学生能考进这些顶尖大学非常不容易,几乎都是各地状元才有机会进入名校;如今台湾学生有了到大陆就读的渠道,报名方式也很便利,因此非常吸引台湾高中毕业生。在北京工作多年的台湾青年透露,即便近年两岸关系不稳,同时还存在疫情等因素,但台湾学子到大陆读书的群体整体来看数量依旧持平,大多希望能在毕业之后留在大陆工作。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早在9月曾提出数据称,近年台湾学生到大陆求学人数整体保持稳定,目前在大陆高校就读台湾学生约有1.2万人。实际上,今年对台招生已经试点过使用“学测”成绩,首次试点启用统一招生平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7所学校参加,从效果来看受到台湾学生欢迎,以“学测”成绩被录取者年增率超过20%。她强调,大陆欢迎更多台湾学生来大陆就读,将为其在大陆成长成才、实现人生理想创造更好条件。
台专家忧台高校吸引不到陆生
与此同时,一些台媒担忧,陆生到台湾人数大幅减少。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5日报道,2022学年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数据7月发榜,根据台湾“陆生联招会”的统计,45校共录取硕博士生465名,招生率仅为31%。而根据“陆生联招会”11月22日公布的最新注册数,招生人数中仅有377人注册,相当于疫情前一年2019年总注册数量的18%,与2015年注册的4817人相比,更是仅为其8%。
联合新闻网称,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前教务长方元沂表示,过去台湾高等教育环境对大陆学生而言还不错,且学费便宜;但近年受两岸情势影响,且台湾学历在大陆已不一定“好用”。该校大众传播学系主任王翔郁也表示,过去台湾的求学经验对大陆学生有加分,大陆高教圈、民间公司多把负笈港澳台视为异地经验,但随着两岸局势改变,大陆学生若有其他出路,只要经济许可就会转往欧美。
(环球时报)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