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打造社区生活新样态******
徐 骏作(新华社发)
日前,工信部下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字社区研究报告(2022年)》指出,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社区这一新型网民生态圈正成为数字生活的“新入口”与数字经济的载体。近年来,数字社区连接起数亿用户与各行各业,不断创造出新场景、新机会、新模式,但海量的用户和复杂的需求也对其创新建设和使用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既要优化打造数字社区硬件设施,也要维护好数据安全,统筹兼顾发展数字生活新生态,更好发挥数字社区在带动城市、乡村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时 锋)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