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新媒体时代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思考******
国际传播能力是衡量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如何加强新媒体时代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首先要解决好中国故事“谁来讲”“讲什么”“怎么讲”的现实问题。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的广泛渗透,不仅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使我国在国际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等方面发生巨大转变,全面、深刻地影响着当今国际传播格局及未来走向。
国际传播主体趋于多元化和广泛化
从媒体讲故事到全民讲故事。在传统媒体时代,报纸、电视、广播、期刊等主要传播媒介是讲述中国故事的主要渠道。由于时间、空间、资源、成本、技术等多方面原因,传统媒体议题设置较为严肃、传播方式比较单一、社会组织及群众的参与度较低。而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国际传播处在一个更为“自由开放、多元平等、多向交互”的网络空间,数字化媒体有效解决了传统媒体时空受限、资源集中、成本高昂等问题。新媒体平台的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还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受关系,人民群众不再只是信息接收者,还成为体量最大的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总体而言,我国借助新媒体开拓国际传播新局面具有两大优势:一是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基数远超其他国家,普及率也领先于全球水平,这为向世界传播中国声音提供了群众基础;二是全球互联网普及率增速迅猛,网民越来越多,这意味着中国故事所辐射的受众面将越来越广。简言之,在新媒体时代,讲中国故事的人和听中国故事的人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将在国家形象建设和国际传播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主体作用。
从中国讲中国故事到世界讲中国故事。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不仅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灌输的模式,还颠覆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独家垄断的局面——一方面,为我国政府和人民对外交流传播开拓新渠道;另一方面,也为世界各国政府及人民宣介中国创造新机会。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信息被高度碎片化、去中心化、冗杂化,信息来源变得复杂多样,国际社会对于塑造中国国家形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其他国家的政府机构、领导人、社会组织,以及明星、网络名人甚至是普通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关于中国的言论,都可以为我所用,为塑造我国国际形象提供助益。
在某种程度上说,相比于中国讲述自己的故事,国际社会讲述中国故事或许可以成为国际传播中出奇制胜的一招。一方面,以国际社会的视角讲述中国故事可以促进中国文化输出方式从刚性向柔性输出转变;另一方面,可以拓展消息流通渠道,扩大故事的覆盖面,真正做到让世界各国人民都认识、了解中国。以2020年中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为例,英国广播公司、泛非通讯社、印度时报、美国道琼斯通讯社、巴基斯坦国际新闻社等世界各国主流媒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各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领导人也通过网络平台向中国政府及人民表达祝贺,中国成功消除贫困的消息迅速辐射至全球,成为热议度最高的话题之一。由此可见,新媒体背景下,在开放性的网络平台上,让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既是中国扩大对外传播效力的方法和策略,也是中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目标与结果。
国际传播内容趋于简明化和微观化
为充分体现我国文化观、价值观、发展观,建立良好国际形象,传统媒体通常会选择宏观立意深刻、最具国家代表性的内容作为国际传播的内容题材,例如以国家政治改良、历史演变、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经济建设等为主题的著作、影视剧、纪录片等。不可否认,这类知识产品不管是在过去、当下,还是未来,都具有重要的传播价值和积极的引导作用,但这类内容在新媒体传播生态中并不具备流量竞争优势。
受当下快节奏的工作生活方式的影响,网民接收信息的习惯逐渐趋向碎片化、浅表化和娱乐化,且追求效率,因此,内容充实且精简凝练、信息丰富且直观明了的形式在吸引流量方面占据明显优势。伴随全球掀起的短视频热潮,“微创作”已成为新媒体时代国际传播的主流形式,用户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上的社交软件即可完成内容创作、上传及阅览,极大地提高了传播效率。
相比以往官方严肃的对外宣传风格与内容题材,如今多元化的传播主体丰富了内容创作的视角,生活化、亲民化的内容为广大网民所喜闻乐见。以微观视角为切口,通过鲜活的画面反映我国人民生活日常,通过见微知著的方式让国际社会切实感受到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文化的魅力、中国社会的进步。
以李子柒为例,她作为一位短视频内容创作者,凭借优质内容在国际上成功“出圈”,其社交媒体上的粉丝数量与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相当。然而,观其内容题材,并未直接宣扬中国文化,而是以中国传统美食等为主线,从小农户的视角围绕衣食住行做文章,描绘出一幅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图景。国外网友纷纷表示,李子柒视频中呈现的中国乡村风情和传统文化令人心驰神往。正如央视新闻的点评,李子柒没说一个夸中国好的字,但却讲好了中国故事。优秀短视频作品足以担当起文化输出的重要使命。
国际传播方式趋于互动化和精准化
从单向灌输式传播到多向互动式传播。信息的单向灌输是指信息从发出端到接收端单向流通,且在传播过程中内容不会出现增加、删减或变动,这是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最大的特点之一。新媒体传播则大不相同,信息在网络上流通时,网民可以通过转载、评论、发送弹幕、点赞等方式实现与信息发出者及其他信息接收者不限次数的实时交流,进而形成多向互动的传播模式,所有互动内容都会被平台记录并公开呈现给后续观看的人。这意味着,信息在流通过程中会因为多方的互动参与不断累积,受众可以从他人的评述或与他人的讨论中获取新信息;传播主体可以通过各种数据实时监测内容的传播效果,并从受众的反馈中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内容创作提供借鉴。
从“广撒网”式传播到精准传播。内容再优质,如果传播不精准也会造成无效传播,达不到文化交流的目的。网络信息技术成功打破了信息产品难以匹配潜在受众的窘境。通过大数据和算法,新媒体平台可以进行用户画像,分析不同国家不同受众的特征、喜好和需求,推送满足用户需求的信息,从而在国际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促进新媒体赋能国际传播的思考与建议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参与故事创作、分享与传播,世界也能通过新媒体平台了解更多中国故事。因此,促进新媒体赋能国际传播,对传播新时代中国国家形象、推动我国外宣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中华文化对外传播。新媒体技术和平台为大众参与国际传播创造了机会和可能性,但如何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民族文化对外传播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要想发挥国际传播中的群众力量,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人有意识地参与文化产品创作。例如以企业、机构、学校等为单位组织文化产品创作比赛,并按照员工或学生的特殊需求予以相应的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再如开设国家级文化产品网站,公开表彰和展示优秀文化产品,从而激发民众的创作动力等等。
建设人才队伍,为国际传播事业打造主力军。让群众有能力创作出有价值的文化产品是发挥群众传播优势的关键。大多数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都具有即时性、零散性、随意性的特点,内容缺乏深度、文化价值导向不明显、表现手法不够成熟、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持。要想真正发挥群众的文化传播价值,就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培养新媒体传播人才,优先打造传播主力军,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内容指导、技术培训、文化教育、资金扶持等,为大众参与对外传播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在此基础上不断挖掘新的人才,少数带动多数,逐渐壮大人才队伍,促进广大群众切实参与民族文化对外传播。
建立传播效果监测与评估机制,为改进国际传播路径提供经验借鉴。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定向化的效果监测机制与评估机制对于促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至关重要。在新媒体技术的加持下,国际传播的主体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多样,覆盖更加广泛,整个传播体系更为复杂和庞大,有必要通过系统监测传播效果来把控国际传播的整体方向,把握网络舆论环境的整体态势。通过建立统一的传播效果评估标准,引导和规范政府和民间的文化产品创作,借助大数据收集海内外受众的评价与反馈,分析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发展现状和现存问题,不断总结文化传播经验,为日后改进和创新国际传播路径提供借鉴。
加强新媒体赋能,促进传统媒体在国际传播中更好发挥作用。新媒体是顺应全球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产物,面对新兴技术的冲击,传统媒体必然面临转型和升级难关。尽管如此,传统媒体在某些方面依然具有独特优势。相比于新媒体,传统媒体发展时间长,拥有更深厚的市场基础、更成熟的传播理念和运作模式。此外,相较于流量大、流动性强、内容更迭快的新媒体平台,依托于传统媒介的国际传播产品往往内容更加饱满,更具思想深度,更有研究价值,也更容易打造品牌优势。因此,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迅捷、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特点,加强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赋能作用,借助新媒体运营加大对传统媒体产品的宣传,补齐传统媒体传播慢、流量小、覆盖窄、互动性弱的短板,充分调动传统媒体的资源力量,更好地发挥传统媒体在国际传播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罗慧芳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部副主任、治国理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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